泊车及交通委员会

负责

  • 1. 在停车场规划、分配和执行等方面担任咨询委员会
  • 2. 为收到交通违章传票的人士提供申诉制度
  • 3. 作为一个审裁处,审理上诉并就引文的适当性作出决定
  • 4. 尽可能定期举行聆讯,以确保迅速处理上诉
  • 5. 检讨及建议更改停车及交通政策, 预留泊车位政策, 以及适当的大学停车费和罚款结构
  • 6. 将停车及交通委员会作出的任何决定提交给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执行
  • 7. 收集及检讨大学停车场规划资料, 分配, 及执法及相关范畴,并根据所获资料,评估大学在这些范畴的表现
  • 8. 就大学停车场的规划、分配、执法及相关范畴提出建议
  • 9. 处理委员会根据C部分可能提出的影响大学政策的建议.2“政策变更建议的共享治理程序”
  • 10. 在秋季学期的第一天以电子方式向学生事务副校长提交最终书面报告,并将副本发送给SGEC主席

会员

会议记录

年度报告